我前日在网上乱逛,竟然发现我妈妈一朋友的博克。真的是惊呆了。这年头,大家原来都上网了。仔细看看,原来他还一直在我常去的天涯发帖,我一直不晓得。真是,咫尺天涯啊。
他的文章中,诙谐幽默潇洒仍然是有的,也不确独特的观点。只是随处可见的思乡情是我没有料到的。衡水在他笔下突然变得很美。我觉得特别理解他。初恋的情怀,合着那时那事那景,在记忆中取其精华上色抛光,加上一点伤感,可以怀念一辈子。
时间真是一个有趣的东西。当年他初恋的时候,我才上幼儿园。现在我竟然可以理解他了。也许他认为我还是当年的孩子,也许,未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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